近日,
罗田县公安机关查处了一起非法使用爆破
物品案件。涉案人员高某和肖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黄冈生活万事通2@WfnG\g.x-Q2z5[4P 7月15号,罗田县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7月14号下午3点左右,在新昌河河铺镇石头板河段,有人非法使用炸药在河里炸鱼。罗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河铺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前往查处。经查,犯罪嫌疑人高某和肖某都是具有爆破资格的爆破员,他们利用废弃矿眼里残留的1.5斤炸药和以前遗留下的雷管、导火索私自制造3枚土炸弹,在河里炸鱼。此行为严重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mIW5V$~ CHh/^!iM0 目前,两人的爆破员资格已经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