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民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大冶金湖爆破队
2009年度工作总结
一、爆破队组建慨况:
根据大冶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全市涉爆从业人员管理的实施意见》,为适应市场需求,尽最大能力便利服务于矿山,报请大冶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批准,在金湖地区成立的大冶金湖爆破队。在市局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大冶金湖爆破队于2009年7月27 日正式挂牌成立,隶属黄冈市民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爆破队长人选由公司提名,金湖派出所考察,报请大冶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批准,任命范继华同志担任大冶金湖爆破队队长;工程技术人员全部由黄冈市民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委派;涉爆人员由公司委派部分骨干涉爆人员与金湖地区矿山原涉爆人员考察收编一部分相结合而成。爆破队下属有办公室、技术组、安全生产组、五个爆破作业组、十个爆破作业班。现共有职工58人,其中技术人员4人(中级爆破工程师三名、助理工程师一名),爆破员9名,安全员7名,保管员3名。备配汽车移动式空压机一套、45KW空压机二套、15KW空压机四套、70、90型潜孔钻各二套、施工车辆三台和各类专用起爆、检测设备。
二、爆破队2009年工作总结:
1、不折不扣地落实“六大”管理。
全面贯彻市局《关于加强全市涉爆从业人员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规范组建爆破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爆破队为涉爆从业人员日常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爆破队所有涉爆人员进行了审核,并为每人建立了涉爆从业人员档案。落实了三级管理责任模式,队、组、班层层有专人负责。所有的涉爆人员都有专人实行日常管理,全面落实了“六大”管理,使管民爆器材和管涉爆人员有效的结合一起,实现了管住了人也就管住了民爆器材安全的根本路线。
2、坚持不懈地实施 “五种”常态化日常工作。
严格按规范对爆破现场各个环节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当日检查情况记录备案,制定了“安全日检查记录表”、“爆破施工记录”、“爆破安全技术交底书”、“验孔交底书”、“爆破后总结书”等全套日检查表格。使日检查工作切实做到每个爆破现场做到每个爆破环节做到每位涉爆人员身上。
严格坚持周学习制度,为使培训学习达到效果,特配备了电教室,黑板板书与投影录像相结合,从视觉上加强了涉爆人员学习劲头。为每位涉爆人员配发了学习笔记本和学习教材,大力推行集中培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严格执行“月考核、季评比、年兑现”制度,使每位涉爆人员知道自己的不足,对末位实行黄牌警告,对优秀者实行表彰。使每位涉爆人员有压力有奔头。有效的调动了涉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安全圆满地完成了爆破作业任务。截止目前,金湖爆破队已全面承担实施爆破任务的地面矿山有十三家共计十七个爆破塘口,井下矿山六座,十三个爆破井口。共消耗散装炸药124344公斤,消耗乳化炸药20571.9公斤,消耗条装炸药31197.8公斤,消耗电雷管15790枚,消耗导爆管20882枚。安全圆满地结束了2009年的爆破任务。
4、彻彻底底地实现了“三不”目标。
民爆器材临时储存和使用环节上从源头上杜绝了矿山业主接触民爆器材。所有的民爆器材全部由爆破队负责临时储存和使用。
严格按当班用药量计划审批,坚决杜绝滥批器材现象,减少民爆器材运输途中的安全压力。
通过与矿山业主的耐心沟通与交流,采取少批当班用药量手段,将矿山业主以前私自储存的民爆器材用于当天爆破,成功地收缴了流失在外的民爆器材,有效控制了民爆器材流失所带来的不安定因素。
通过宣传和奖励手段,发动原矿山涉爆人员检举和主动交出在井下矿区私自储存民爆器材和捡到的盲爆产生的爆破器材。
5、全面灌输“四个”意识。
扎实抓好涉爆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涉爆从业人员思想素质。从思想上让每位涉爆从业人员认识到岗位职责的特殊性;认识到管理要求的特殊性;认识到违规操作造成后果必受法律制裁的惩罚;认识到履行职责是避免害人害己有效手段。从行动上采取奖惩激励机制,切实提高涉爆从业人员各方面的素质。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通过这段时间实施爆破的工作实践来看,在实施爆破过程中存在着以下问题:
争取金湖民爆站支持不够。如:民爆器材配送不及时,以致不能合理安排爆破时间,耽误矿山正常生产;退库不及时,以致民爆器材长时间滞留在矿区;民爆器材品种不齐整,以致爆破效果达不到,引起纠纷。这些问题的存在,没有争取到金湖民爆物品管理站的大力支持结果。
四、下一步的打算:
1、我们将争取市局治安大队、金湖派出所、金湖安监办的大力支持,将加强与金湖民爆物品管理站相互衔接和配合,切实有效改变民爆物品运输问题,保证民爆器材的安全使用。
2、进一步全面贯彻市局《关于加强全市涉爆从业人员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按照《爆破行业分级管理》要求,加强爆破队自身建设,扎实抓好涉爆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3、规范每个环节操作,确保爆破施工安全,最终实现“三不”目标。
十、合理化建议:
露天非煤矿山、井下矿山实行封闭式爆破作业,公安机关不再为这些企业办理民爆物品购买手续。 所谓封闭式爆破作业,是指对民爆器材实行集中封闭式管理,做到统一储存、统一运输、统一爆破。实现民用爆破器材实时配送和清收,各涉爆企业和爆破现场不留爆破器材,形成民爆器材储存、运输、爆破一体化,使民爆器材始终掌握在专业的人员手中,更加有效地预防爆破器材的流失,最大限度消除涉爆方面的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其作业流程是由各矿山业主按规定和爆破队签订爆破施工合同,由爆破队按照各矿山实际生产情况,编制爆破作业申请书,申报公安部门批准后,由爆破队确定爆破作业时间,按照审批的爆破器材量,由爆破队涉爆人员乘爆破队民爆器材配送车领取民爆器材,前往爆破现场实施爆破作业,爆破作业完后,由爆破队涉爆人员全面清理现场,将剩余民爆器材装入民爆器材配送车,由爆破队涉爆人员送往民爆公司中心库进行退库。严格做到购买、保管、运输、作业、退库专业化,确实做到购买、保管、运输、作业、退库封闭化。
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金湖爆破队将拟定配置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爆破器材运输车;所配置的运输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爆破器材运输车。如以上建议能得到公安部门的肯定与支持,金湖爆破队将尽最大能力做好该项工作,也更有信心在2010年将涉爆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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